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攒典

[zǎn diǎn]  

攒典 基本解释

[zǎndiǎn]

1.元明称仓库、务、场等处的吏役。

2.清代称首领官、佐贰官、杂职官之吏。

攒典 详细解释

  1. 元明称仓库、务、场等处的吏役。

    《元典章新集·户部·茶课》:“茶运司见设局所五百定之下者二十八处,合从行省勘酌各处课额轻重,拟定可用攒典合干人数,就令局所正官自行公选无过信实人委用。”元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二折:“则这攒典哥哥休强挺,你可敢教我亲自秤。”明徐咸《西园杂记》卷下:“刑部尚书张子麟……父名钦,初为仓攒典。”

  2. 清代称首领官、佐贰官、杂职官之吏。

    《清会典·吏部九·验封清吏司》:“外吏之别四……四曰攒典,皆选於民而充之。”注:“首领官、佐贰官、杂职官之吏,皆曰‘攒典’。”

攒典 详细释义

吏名。古代,多于仓、库、税课、钱粮等官署中署此吏。明、清以来多于外省府、州、县之衙署中置此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