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。
华丽而空泛的 言词。
临:及;讳:避讳。作文时不须避讳。
文:指儒家的经典。引用儒家的经典,非议国家法令。
指法令、礼乐、制度以及历代遗留下来的有价值的东西。
指假斯文;假道学。
指舞文弄墨、利用才智以作奸伪。
比喻有关相思的绝妙诗文。
粗:略微;通:通晓。文墨:指写文章。稍微懂得一些写作方面的学问。
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同“舞文弄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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