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汉语成语,出处《履园丛话·谭诗·总论》,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
清·钱泳《履园丛话·谭诗·总论》:“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”
若各存意见,则依附之小人,遂至妄为揣摩,群相附和,渐至~。 ★《清朝野史大观》卷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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